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 (Q10643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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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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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
    英语
    没有定义标签
    local regulations of China

      陈述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名城保护规划中确定列级保护的传统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传统风貌不得改变。所有权和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其所有权和使用性质的,必须报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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