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Q106446649)

来自Wikidata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
编辑
语言 标签 描述 别名
中文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
    英语
    没有定义标签
    local regulations of China

      陈述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1997年1月10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4月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同时废止。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标识符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