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有关事项的决定 (Q10652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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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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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有关事项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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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cal regulations of China

      陈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有关事项的决定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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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立立法听证制度。法规草案涉及新设立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其他涉及行政管理部门与管理相对人之间重大利害关系的,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可以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组织立法听证会。听证报告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印发常委会会议。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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