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Q15892894)

来自Wikidata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编辑
语言 标签 描述 别名
中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英语
    没有定义标签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hina

      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31 12 2010
      1个参考文献
      以期货交易所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因期货交易所履行职责引起的商事案件,由期货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本规定施行前本院作出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17 1 2011
      1个参考文献

      标识符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