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Q1660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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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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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英语
    没有定义标签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hina

      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24 7 2002
      1个参考文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本规定施行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行政案件,适用本规定。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1 10 2002
      1个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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