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Q18876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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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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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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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hina

      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25 9 1997
      1个参考文献
      对于行为人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超过追诉期限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超过追诉期限的,是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1 10 1997
      1个参考文献

      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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