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Q1887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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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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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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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hina

      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5 9 2013
      1个参考文献
      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发布的有关企业破产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相抵触的,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16 9 2013
      1个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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